在恋爱婚姻方面,按传统习惯,老挝卡族男女青年可以自由交往,父母不得干预。每当明月皎洁的夜晚,小伙子总喜欢以悠扬的芦笛声在姑娘住家周围送情求爱。如果姑娘有意,就会与小伙子谈情说爱到通宵。 由于怕冒犯神灵,男女在交往中从不发生越轨行为。如果男女双方情投意合,便邀请媒人用杀鸡观血的办法来判定是否宜于结婚。割破鸡喉,沾在刀上的血凝结在一起,就意味着可以结合;反之若鸡血分散则视为不祥之兆,表明不宜结为夫妻。也有一些部落用另一种方法来判定双方是否宜于结婚:婚前,男子要到女方家与女子同居三天,每晚都要做吉祥的梦,并告诉媒人梦的内容,然后女子又到男方家同居三天,也要做内容大致相同的梦,否则就不宜结婚。结婚时,男方家负责举办筵席招待客人。但如果经济困难,一时无力支付婚札费用,男女可以先同居,生儿育女,等到有能力时再举行婚礼。这当然是几年以后的事了。因此,在老挝卡族人民生活中常保留着先生孩子,再举行婚礼的习惯。 婚后新娘若是女方家的长女,那么新郎就得住在岳父母家;如果新郎是长子,新娘则须到男方家住。如果双方都是长子长女,那么比较富裕的一方就享有优先要求双方来住的权利。 |